班主任安全责任书
为全面贯彻落实“预防为主,安全第一”的工作方针,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,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,我校特制定本责任书,与全体教师签定安全协议,以明确职责,落实各级安全责任。
1、班主任对班内学生的安全负教育、管理责任。班主任必须随时利用有效时间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负责班内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管理,对学生的危险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;
2、班主任对本班教室内的设备(包括桌椅、用电设备和门窗等)要经常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,以便学校及时组织维修;
3、班主任要掌握班级学生的健康状况,有义务向学校和其他科任教师通报班级有特殊体质的学生情况,避免学生在校内出现事故;
4、班主任要密切观察每一名学生,发现学生行为有异常时,要及时了解与帮助,问题严重时要及时报告学校,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,发现学生的活动有安全隐患时及时预以纠正;
5、建立病事假报告制度。班主任每天晨检必须清查本班人数,认真填写学生考勤登记表,发现学生缺课时要及时了解情况,对没有请假的学生,要及时与家长联系,班级学生如果长时间请假(3天以上),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,班主任必须立刻报告教导处;学生旷课、失踪,班主任必须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;
6、严格放学路队制,放学时班主任要将路队送至校门口,确定学生安全离校后方可离开校门;
9、教师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,如教学用具、电教器材的调试等,保证教学的正常使用,确保安全,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,并上报学校;
10、在社团活动或其他活动中,学生安全由活动组织者负责;
11、学生到专用教室上、下课,须由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排队并护送。
教导主任签字: 教师签字:
勋望北校
2010年9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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