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明确各部门、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、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,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。
一、教导主任为教导处安全责任人,按学校管理条例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。
二、安全工作职责范围:
1、督促和指导各教师做好学生的课上安全工作,体育活动及户外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伤害。
2、体育等各类户外活动课,要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,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。
3、注意学生集会安全,特别是注意楼道、过道安全,以免拥挤、踩踏事故的发生。
4、配合总务处,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。
5、一旦发现发生紧急事件,立即组织人员按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保护救治学生、控制事态发展、稳定学生情绪和及时上报工作。
本责任书一式两份,学校、教导主任各持一份,自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校长:
教导处主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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